近期签证入境美国须知
明律律师事务所恭喜您获得美国签证,即将开启一段全新的旅程。但您是否清楚疫情下入境美国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明律律师事务所恭喜您获得美国签证,即将开启一段全新的旅程。但您是否清楚疫情下入境美国有什么 注意事项呢? 一,美国入境前准备: (1)完全疫苗接种证明(科兴、国药),必须是已经完全接种完毕疫苗14天后 (2)核酸检测 (4)护照(6个月以上有效)、有效美国签证、EVUS有效更新(B1B2) (5)因签证种类的不同,准备访美目的相关材料,移民资料包等 二,入境检查流程 旅客被引导到入境检查厅,按照入境签证的不同,排队等候检查。在美国入境口岸的检查内容主要有 四项:公共卫生,移民身份,海关检查和农业检查。检查可能由一名官员或多名官员进行。轮到你受检 时,需将护照和CF-6059海关申报单等一并交给移民官查验。移民局官员会询问你一些问题,如“在美国 住哪”、“访美的目的”、“打算在美国停留多久”以及“携带多少钱”等。 移民局官员问完问题,就会要求你在一个扫描装置上留下指纹并当场拍摄一张数码照片,最后就会在 你的文件例如I-20或IAP-66上盖章,盖章注明入境日期,签字注明入境者签证身份及再次合法入境的期 限,并将此卡订在护照内页上。第一次入境的旅客可参考以下视频,熟悉入境环境,平缓紧张的情绪。 三,请注意行李中不要出现以下几种东西: (1)肉类:禁止所有肉、奶、蛋等; (2)水果类:禁止所有新鲜水果; (3)种子类:禁止携带所有植物种子; (4)侵犯版权的物品:盗版的光盘或者A货等。一经发现,会面临成千上万美元的罚款,甚至还可能惹 上官司; (5)应急药品:禁止携入未经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的处方药;含有麻黄碱类、士的宁 类、吗啡类(其他易制毒类的也不行)以及中药类都被列为禁忌。 四,获取更多信息 您可通过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官网,美国国土安全部官网,和美国疾病防控预防属等全面了解入境 美国的有关信息和安全提醒。 如果您有特别的问题和顾虑,或想进一步了解JFK机场入境近况,请联系咨询我们212-709-8042, 邮 箱 info@minglvlaw.com。 敬请关注明律律师楼美国法律讲座和相关文章www.minglvlaw.com. 本文是关于法律信息的解读和律师 观点,不就个案提供法律建议。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说明出处。
赴美艺术家的签证项目
美国为许多艺术家和相关专业学生提供签证和工作机会。本文将探讨 适用于赴美艺术家的可用签证选项。 一,非移民签证选项: 非移民签证是允许非公民留在美国工作、学习或陪伴家人的临时签证。由 A-V 字母组成,有 许多子类别。最常用的签证是 F-1、H-1B、O-1、P 签证、J-1 交换签证、L-1 和 E 签证。每 个签证都有自己的限制、处理时间、临时意向和保持外国居留权的规定、工作许可的限制以 及对家属的规定。 年。 H-1B签证:H-1B 签证是一种临时工作签证,允许外国公民在美国居住以从事专业工作。 H1B 签证允许个人在美国停留三年,他们可以选择将其延长至最多 6 年。在这个类别中,您 需要有一个雇主作为请愿人。雇主需要提交某些额外的证明并保存记录。例如,雇主必须承 诺支付该地理区域该工作的现行工资。 J-1签证:该签证适用于希望在美国学习新知识技术并将他们带回自己国家的全球人士。艺术 家也可能有资格作为实习生获得 J1 签证。国际组织可以协助艺术家获得签证以参加实习或交 流计划。 J-1签证允许签证持有人完成实习、研究项目、培训项目等。停留的时间长短将取决 于你选择的项目。 O-1B签证:适用于在艺术方面具有非凡能力或在电影或电视行业取得非凡成就的个人。 P-1B签证:适用于临时进入美国以作为娱乐团体成员进行表演的非公民艺术家和演艺人员。 该小组应至少成立一年,并且必须在国际上被公认为在持续和重要的一段时间内在其学科领 域表现出色。 P-2签证:提供给临时访问美国的艺术家和演艺人员,以单独或作为团体的一部分进行表 演,作为美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组织联合组织的互惠交流计划的一部分。 P-3签证:如果非公民以个人或团体成员的身份来美国表演、教学或指导艺术家或演艺人 员,则可以申请 P-3…
美国移民局的由来
美国移民局的由来 美国移民局,以前称为美国移民及归化局(英文: U.S.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legacy INS),现在分立为美国国土安全部下的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英文: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英文:U. 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和美国海关及边境巡查局 (英文: 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 因为关系移民或非移民事务,不论确切的名称如何,这些联邦政府机构大家习惯统 称移民局。100多年来发展和变革,机构的程序和沿革变得错综复杂,使得有些申请发生意想不到的问 题。 1892年1月2日,移民办公室在纽约港的埃利斯岛开设了美国最著名的移民站。巨大的车站设有检查设 施、听证和拘留室、医院、自助餐厅、行政办公室、铁路售票处和许多移民援助协会的代表。作为美国 几十年来最大和最繁忙的入境口岸,埃利斯岛车站在1893年雇用了移民局180名员工中的119名。 到20世纪初,移民办公室在其他主要入境港口建立了额外的移民站,并雇用了许多以前为州政府机构工 作的移民检查员,在纽约、波士顿、费城和其他传统入境港口工作。而其他新旧港口,移民办公室则雇 用并培训了一支由前海关检查员和中国检查员建立的检查队。 在最初的十年中,移民局正式确定了基本的移民程序,并尝试执行国家移民政策。移民局开始收集每艘 入境船只的抵达清单(通常也称为旅客名单或移民抵达记录),这是自1820年以来美国海关总署的一项…
国际企业家规则(创业签证)简介
“国际企业家规则” “国际企业家规则”授权美国国土安全部使用“特许入境”权。其相应的外国企业家留美证(I-941),是给 符合要求的企业家们在美国自由开展创业的留美权, 目的是鼓励创业,促进美国本土就业。申请人的配 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随行。申请人在留美期间只能供职于他任职的这家初创企业,而配偶可以申 请工卡在美国工作。 一,申请国际企业家特许入境的基本要求 4. 基于其在初创企业中的作用,企业家将为美国带来重大的公共利益, 并通过以下方法之一予以证 明: 1) 该初创企业在最近18个月内已从某些合格的美国投资者处或投资机构取得大量的资本投资(至少 $25万美元);或者 2) 该初创企业在最近18个月内已从联邦,州或地方政府部门获得重大奖励或基金(累计至少$10万 美元);或者 3) 如果企业家只能部分地满足前两项要求中的一个或两个,他们能够提供额外的可靠的,令人信服 的证据来表明该初创企业具有快速增长和创造就业的巨大潜力。 二,国际企业家特许入境的延期申请 国际企业家的首次获准的入境时长为2.5年。到期后,可以再申请延期2.5年。 延期申请必须符合以下要 求: 1. 证明企业家在初创企业中拥有5%的所有权,并继续通过其作为企业创始人的作用为美国提供公共 利益(包括继续在初创企业中发挥核心和积极作用)。 2. 此外,企业家还必须证明初创企业: 1) 在初创企业的5年运作中,取得来自合格投资者、投资机构的投资,或来自联邦政府、地方政府 的基金或奖励,总额达$50万美元;或者 2) 在初创企业的5年运作中,创造了至少五个全职合格工作;或者 3) 在此期间,年收入至少达到50万美元,并且平均每年增长20%。 如果初创企业不符合这些条件,则企业家可以提供有关该企业的其他证明文件, 证明初创企业在快速增 长和创造就业机会方面的巨大潜力。创业签证对于那些在美国取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生, 提供在美国实现创业梦想的一条途径。…
国家利益豁免简介
一,国家利益豁免概述 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简称NIW)是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EB-2) 的一个特例。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那些为美国国家利益做出或有能力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 人士,豁免他们的与美国雇主永久性工作的承诺要求(Employment Contract)及漫长繁琐的劳工证申 请(PERM),使他们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 二,国家利益豁免的的申请条件 医生、建筑师、工程师或教师。“高等学位”指以下任意一条:拥有美国大学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拥有外 国同等大学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拥有美国或外国同等大学的学士学位,并同时拥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领 域的工作经验。 如果没有以上的“高等学位”,申请人也可以宣称拥有“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或 商业等领域拥有突出技能,或者满足以下要求中的至少三条: 1. 在其专业领域内曾经获得过学院、大学或其它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官方学术证明; 2. 在其专业领域内有十年以上的全职工作经验,这一项一般需由前任及现任雇主提供证明; 3. 有在相关领域的专业从业执照; 4. 申请人由于自己的「特殊技能」所获得薪水或其它报酬; 5. 申请人是专业协会的会员; 6. 在所在的领域内获得认可,并做出重要的贡献,这一点由同事、政府机关、专业或者商业组织提供 证明。 申请人只需要符合 “高等学位” 或者 “特殊技能” 其中一个条件既可,不必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2. 附加条件: 申请人除了拥有 “高等学位”或者“特殊技能”,还必须同时满足Dhanasar三重标准: 1. 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必须具有实质性价值, 并在美国全国范围内带来重大利益; 2.…
入籍连续居住要求
Feb 14, 2023 入籍是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成为公民的一个过程。永久居民可以通过满足某些要求并提交 N400 入籍申请以及支持文件成为公民。很多人对入籍申请的连续居住要求有疑问。下面我们一起详细了 解一下。 一,连续居住要求定义 在入籍申请提交前,申请入籍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合法永久居民 (LPR) 入境后在美国连续居住至少 5 年。 申请人还必须证明他或她在提交申请前已在对申请有管辖权的州或服务区居住 3 个月。某些类别的申请 人可能有资格缩短连续居住时间,例如某些军人和美国公民的配偶。 二, 维持合法永久居民的连续居留权 USCIS 在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连续居留要求时,将考虑从获得绿卡到现在的整个时间段。如果因为递解 令终止了申请人作为绿卡的身份,就中断了以入籍为目的的连续居住要求。但是若被移民法官重新接纳 1)申请人离开美国6个月以上1年以下 在需要连续居住的期间(也称为“法定期限”)内离开超过6个月(超过180天)但少于1年(少于 365 天)被推定为中断了绿卡居住的连续性。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申请人没有中断其居住的连续性 的意图来克服中断的推定。 此类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缺席期间的文件: 1. 申请人没有终止在美国的工作或在国外获得工作; 2. 申请人的直系亲属留在美国; 3. 申请人保留在美国的完全访问权或继续拥有或租赁房屋。 通常绿卡申请人一年中出境少于6 个月,不影响入籍连续居住的要求。一年中出境超过6个月少于1年需 要在公民面试中提供维护绿卡的证据来反证中断的推定。如果申请人无法反驳推定,他或她必须等到返 回美国后重新满足5年或3年的连续居住要求。 2)申请人离开美国1年或更长时间 在需要连续居住的期间,连续离开美国1年或更长时间(365…